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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勤勉尽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816.72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7.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41.04万元,较2021年同期下降26.45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64,081.32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5.66%,公司总负债为46,954.40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13.56%,股东权益117,126.92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2.80%。基本每股收益0.65元/股,每股净资产7.51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9%。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及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6次,通讯方式召开1次,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3月29日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4月26日1.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 审议《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5月6日1、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绿色数字化环保型制剂、生物制剂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6月16日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5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2022年7月6日1、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2022年8月18日1、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2022年10月24日1、审议《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集及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均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全面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全部事项,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4月15日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5月19 日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3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7月6日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1月10日1、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以及内审工作等事项进行审议,同时,按照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持续履行审计的监督职能,并将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相结合;通过执行内部审计程序,发挥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作用,促进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优化;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会同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内审部和财务部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重点审计范围,并持续关注审计进程的推进,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2022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委员们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发展前景、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机遇,对公司各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2022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委员们对换届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慎审查,为公司管理层的遴选提供科学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满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公告共81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2年,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中小投资者、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通过安排投资者现场调研活动、互动易平台答复问题、接受日常电话咨询、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向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传递公司价值,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七)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公司治理、科学经营管理,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精益管理。

1、不断加强公司董监高履职能力

为帮助公司董监高提升业务能力、提高自律意识、规范执业行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现场、邮件等方式组织董监高学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新规等相关培训,并组织公司董监高参加监管机构及协会举办学习培训,使公司董监高守法合规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2、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严控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编写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事项时,对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逐一登记报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努力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将持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一)发挥战略指引,提升发展质量

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要求,引导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的年度方针,持续推进以制剂业务为龙头、聚焦差异化竞争战略,从“创杀细菌剂第一品牌”走向“好农药,新农智造”,引领公司砥砺奋进,攻坚克难,提升发展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建立建全公司规章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提升,不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三)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2023年,董事会将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认真把握资本市场以及投资者的需求,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落脚点,通过合规、有效的信息披露与多层次、全方位的投资者交流,增进与投资者的理解互信,充分展现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同时,建立对外传递信息和对内反馈意见的双向传导机制,准确把握市场脉搏,充分汲取资本市场对公司发展有利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公司的内生动能,构建起经营管理与价值增长的良性循环。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坚持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

发,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出发,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推进战略落地,抓住机遇,奋力拼搏,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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