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就独立董事开展工作的有关指导意见,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进行认真审查,并就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2022年度,公司继续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公司从治理层面到各具体工作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错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公司对各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 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