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的利润总额为255,631,188.92元,净利润为225,422,095.78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9,619,088.67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2,542,209.58元,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5,084,419.16元,两项合计67,626,628.74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349,995,0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4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26,899,534.32元,占本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19,619,088.67元的30.24%。本次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1,356,558,946.71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