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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6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 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投资者保护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人)225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2,06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卢娅萍:2000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唐彬彬2010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3、业务信息

2022年总收入38.6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5.4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21.15亿元
2022年审计上市公司家数612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家数458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

卢娅萍,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0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沈颖玲,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专业标准与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卢娅萍,见项目合伙人信息。

唐彬彬,注册会计师,2010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其在为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所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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