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2023年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的薪酬待遇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不另行领取非独立董事职务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7.2万元/年。
四、2023年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不另行领取监事职务津贴。
五、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
六、发放办法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七 、其他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