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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对2022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认为董事会成员尽职尽责,全面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届次 | 通过议案 | 披露日期 |
2022年3月23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2023年3月25日 |
2022年4月 26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2年4月28日 |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2年5月19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杨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2年5月20日 |
2022年5月22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2年5月23日 |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核查<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2022年6月7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2年6月8日 |
2022年8月22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2年8月24日 |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2年9月29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2年10月1日 |
2022年10月9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 | 2022年10月10日 |
2022年10月26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未披露 |
2022年12月13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主枢纽中心IT设备采购(一期)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2年12月14日 |
(二)监事会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积极参加培训,及时学习新法律法规、规范制度,了解最新的行业信息证券监管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制、自律意识,加强对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监督力度,提高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
三、监事会对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经营管理运作情况良好,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
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芯锐算力科技有限公司在重庆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项目过程中与华海智汇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合同义务提供一般担保保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拓维云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除前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2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并于定期报告前对相关知情人进行禁止买卖股票的提示,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开展以下
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步健全监事会监督和保障体系。
(二)深入基层,开展专项调研,关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与执行情况,着重对子公司管理运营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对公司内控制度,财务制度的检查,加强审计工作。把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会计准则运用、重大资产减值等重大财务事项作为监督着力点,不断深化财务监督。
(四)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密切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决策,确保董事会和管理层经营行为规范。
(五)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围绕公司业务重心继续加强对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会计、审计、金融等专业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监督效率,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提出合理化建议,持续加强监事会建设。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