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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医疗: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3 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人民币6.00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具体执行。

四、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水平合理,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薪酬方案的制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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