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鉴 [2023]780号)。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争取早日消除强调事项及其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