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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薛惠民工作原因高原

4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4元(含税)。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887,811股计算,预计支付现金股利1,070,409,601元。该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内蒙华电600863G蒙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赵黎鲲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电话0471-6222388
电子信箱nmhd@nmhdwz.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总体分析

2022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双碳”目标新要求,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影响,全力以赴保供电、保民生,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2022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地区高峰时段供需偏紧。受春季大范围雨雪、夏季极端高温少雨、秋冬季来水枯竭与寒潮天气影响,叠加经济恢复增长,2022 年全国有21个省级电网用电负荷创新高。华东、华中区域电力保供形势严峻,浙江、江苏、安徽、四川、重庆、湖北等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紧张。国家通过加强省间余缺互济、实施负荷侧管理等措施,有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守牢民生用电安全底线。

根据中电联报告,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3.8%,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9.6%,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8.3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

2.2区域分析

根据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区装机容量为16,810.68万千瓦,同比增长9.14%;其中风电装机为4,563.53万千瓦,同比增长14.29%,太阳能发电1,478.06万千瓦,同比增长10.21%。2022年全区全社会用电量4,2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2%;其中工业用电量3,6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3%。2022年全区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4,002小时,同比增加22小时;其中,火电5,007小时,同比增加13小时;并网风电2,532小时,同比增加103小时;太阳能发电1610小时,同比增加47小时。

(1)蒙西电力市场

电价方面,2021年11月1日自治区工信厅下发《关于调整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下限和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事宜的通知》,自10月15日起,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浮动范围内形成,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聚氯乙烯、焦炭等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本报告期延续了该政策。2022年,蒙西电力市场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1〕472号)有关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年度、月度以及月内等交易,顺利完成了2022年的中长期交易工作。截至2022年底,蒙西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合约电量为2,0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3%,占蒙西电网公司全年售电量的87.8%,平均交易价格0.355元/千瓦时,较蒙西地区燃煤发电基准价格上涨0.0721元/千瓦时,同比上涨14.5%。其中,区内交易成交电量1,936.1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0.3564元/千瓦时,跨省区交易成交电量156.9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0.3408元/千瓦时。

报告期,公司蒙西电网地区平均售电单价为378.67元/千千瓦时,同比上涨18.09%。

新能源方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将大力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推进能源生产革命,提升煤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力争全区燃煤发电机组完成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目标为2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为22%。

公司顺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要求,积极争取外送电源项目,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聚达公司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聚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该新能源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临2022-020号公告。

(2)华北电力市场

根据中电联报告,2022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预计2023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迎峰度夏期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迎峰度冬期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紧平衡。

2.3电煤市场

(1)供应量方面,全国煤炭产量显著增加。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在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全国煤炭产能大幅增加的基础上,2022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44.96亿吨,较2021年大幅增加,增速达到了9%,创下2011年(9.8%)以来近11年来的同比最大增幅。

(2)煤价方面,电煤保供政策的效果充分体现,但现货动力煤价格高位运行。为稳定煤价,2021年1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不变,实行月度定价,调整区间在550~850元之间。其中,下水煤合同基准价暂按5500大卡动力煤700元/吨签订;非下水煤合同基准价按下水煤基准价扣除运杂费后的坑口价格确定。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扩大了2022年的煤炭长协签订范围。

2022年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再次明确了煤炭(动力煤)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蒙西煤炭(5500千卡)出矿环节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260-460元,蒙东煤炭(3500千卡)出矿环节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200-300元。《通知》进一步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和监管工作,并要求电煤中长期合同实现发电供热企业全年用煤量签约、电煤中长期合同月度履约率以及执行国家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政策的“三个100%”。《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同时,鄂尔多斯等地相继取消煤管票制度,推动国内先进产能进一步释放,上述政策措施对促进煤价理性回归起到积极作用。

然而,受煤炭市场供求因素影响,煤炭供应紧张,煤价持续高位运行。2022 年北方港5500大卡动力煤市场均价为1,296元/吨,同比上涨24.2%,煤电企业燃料采购成本大幅增加,给公司的煤电经营带来压力。

2023年,国家对重点用煤企业长协煤全覆盖政策趋紧,用煤企业普遍加大了长协煤的采购力度,随着国内煤炭产量的增加,长协煤兑现率会明显提升,市场煤的份额将受到进一步挤压。

报告期,公司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产量871.98万吨,同比增长22.75%,公司合并范围内电厂供应量208.69万吨,同比增长 182.81%,煤炭外销量379.55万吨,同比增长3.71%;公司完成标煤单价672.54元/吨,较上年同期增加53.77元/吨,同比上涨8.69%。

2.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发电、供热和煤炭产销。公司的全部发电资产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为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独立发电公司之一。截止报告期日,公司可控装机容量1,284.62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控股装机容量1,140万千瓦,占比88.74%;新能源装机容量144.62万千瓦,占比11.26%。所发电量除了保证内蒙古自治区外,还向华北、京津唐等地区输送;同时拥有煤炭产

能1,200万吨,充分发挥煤电一体化协同优势,为内蒙古自治区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电源支撑点。公司将继续贯彻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和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提高煤电产业协同效应,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区域一流现代化综合清洁能源公司。

2.5主营业务

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家上市公司,是区域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公司发电资产遍布自治区九个盟市,项目主要处于电力、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公司业务范围包括火力发电、供应,供热,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销售、维护和管理;风力发电以及其他新能源发电和供应;对煤炭、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对煤化工、煤炭深加工行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石灰石、电力生产相关原材料投资,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2.6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以火电为主的发电、供热业务以及风电和太阳能等为主的新能源发电业务,并经营煤炭生产及销售等业务。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经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厂共计17家,装机容量1,284.62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140万千瓦,占比88.74%;新能源装机容量

144.62万千瓦,占比11.26%;公司煤炭产能1,200万吨/年。

从业务分布看,公司发电业务主要向蒙西电网、华北电网、蒙东电网供电,其中,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区域主要以直调、大用户交易等方式销售;华北电网主要以“点对网”和特高压直送等方式销售。随着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竞价上网成为发电企业重要的销售方式。

公司供热业务主要包括居民供热及工业供汽,其中,居民供热直接销售给热力用户或通过协议以趸售方式销售给热力公司;工业供汽以协议方式直售给客户。

公司煤炭业务为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部分煤炭用于电厂自用和公司合并范围内销售,其余全部外销。

2.7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煤炭产销量以及煤炭销售价格、燃料采购价格等方面。同时,技术创新、环境政策、人才队伍等亦会间接影响公司当前业绩和发展潜力。公司发电量、供热量以及煤炭产销量受到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区域分布、市场竞争、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累计完成发电量610.71亿千瓦

时,同比增长6.44%;供热量累计完成1,771.15万吉焦,同比增长5.74%;公司煤炭产量871.98万吨,同比增长22.75%。公司电价和煤炭价格主要受国家政策、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上网结算电价完成366.81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上涨18.71%;标煤单价完成672.54元/吨,同比上升8.69%;煤炭销售价格完成460.66元/吨,同比降低15.55%。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0年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40,154,240,488.2141,551,008,863.9841,484,951,095.77-3.3642,858,085,110.7042,857,453,73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393,859,210.6116,197,398,357.0016,154,161,612.747.3914,869,096,884.8114,868,718,056.49
营业收入23,065,583,790.6719,001,287,411.4418,933,565,813.0821.3915,361,182,188.0215,360,550,80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2,007,022.03495,108,098.48452,250,182.54255.88759,442,465.60759,063,63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42,184,589.62456,111,016.81413,253,100.87281.97742,527,565.23742,148,736.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54,268,548.733,140,810,711.023,094,464,574.9064.113,912,858,515.653,912,858,515.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833.012.68增加8.82个百分点5.635.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060.05316.670.11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060.05316.670.110.1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5,485,918,422.405,484,793,757.116,266,541,099.925,828,330,511.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199,736.69670,261,855.47392,011,748.25203,533,681.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90,082,059.39666,922,956.22384,189,376.28200,990,19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7,342,825.281,600,050,697.722,068,816,400.53748,058,625.2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02,70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01,19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03,305,473,80350.6400国有法人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60,555,700129,740,1401.9900其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99,09467,049,4651.030未知0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227,40048,888,4150.750未知0其他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41,648,8000.640未知0其他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稳健优选六-2,225,60039,832,7830.610未知0其他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4,127,16337,053,6000.570未知0其他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睿铭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13,20034,251,0770.520未知0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414,70032,414,7000.500未知0其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9,106,30026,908,7010.410未知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18蒙电Y21369182023-11-2055.15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1蒙电 Y11851932024-12-29153.3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永续中期票据20内蒙华电MTN0011020019092023-10-1654.68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永20内蒙华电MTN0021020020122023-10-2854.50

续中期票据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按照《募集说明书》,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完成了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1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19日期间的利息支付工作。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按照《募集说明书》,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完成了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28日期间的利息支付工作。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永续中期票据债券于2022年10月17日(遇节假日顺延)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2021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15日期间的付息兑付工作。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永续中期票据债券于2022年10月26日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27日期间的付息兑付工作。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48.7153.73-5.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742,184,589.62456,111,016.81281.97
EBITDA全部债务比0.300.1866.67
利息保障倍数5.071.73193.06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66亿元,同比增加40.64亿元,增长21.39%。其中:

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207.67亿元,同比增长26.37%;供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4.94亿元,同比增长7.96%;煤炭销售收入实现17.48亿元, 同比降低12.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7.62亿元,同比增加12.67亿元,同比增长255.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现17.42亿元,同比增长281.97%。主要原因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密切关注电力市场供需变化、外部环境及区域电力市场动态,累计完成发电量610.7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36.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4%;完成上网电量

566.1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6.45%。其中,蒙西地区燃煤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7.27%,蒙西地区风力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降低13.08%,光伏发电量同比增长2.39%;公司直送华北地区燃煤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5.44%,直送华北地区风力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38.78%。

(二)报告期,公司以营销为龙头,统筹协调机组运行、设备检修、燃料采购、配煤掺烧等工作,电力交易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公司市场化交易电量为545.07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比例为

96.29%。

(三)报告期,公司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通过精益营销,交易电价大幅上升,实现平均售电单价366.81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增加57.81元/千千瓦时,同比增长18.71%。

(四)报告期,公司落实能源保供责任,跟紧煤炭市场供需变化,公司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对外销售量同比增长3.71%(已扣除自用及内部销售),煤炭平均销售单价完成460.66元/吨(不含税),同比下降84.81元/吨(不含税),同比降低15.55%。

(五)报告期,公司标煤单价完成672.54元/吨,比上年同期增加53.77元/吨,同比上涨

8.69%。

(六)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4,880.09万元,下降20.23%。

(七)报告期,受益于参股公司经营效益好转,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2,839.45万元, 增长473.2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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