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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2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该事项详见《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3-01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运作,公司无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确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

3.公司其他有关的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未损害公司利益。

4.公司的经营决策合理,管理制度规范并建立了严格的内控体系,积极有效地防范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风险。5.公司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精神,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为公司发展尽职尽责,监事会在监督监察中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结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运作正常。2022年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各个方面。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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