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审核相关议案,委员们均能充分发表意见,对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任何异议。
1、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要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10个内审报告以及内部审计部2021年工作报告、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进行简单汇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就2021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作简单介绍。
2、2022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主要审议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初步意见、确认是否能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2022年3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4、2022年3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5、2022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2022年10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聘用的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聘任以来,公证天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
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在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情况,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完整,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事项。同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加强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勤勉尽责,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全面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