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齐鲁银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聘请其作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和股东权益。同意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在2022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该等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最大利益。同意将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日常经营中的合理交易。公司将对该等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此基础上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的。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与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与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与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与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与济南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与济南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与济南产发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

规定,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与济南产发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德明、单云涛、陈进忠、卫保川、王庆彬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