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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教育: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2023-009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应阳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钱江摩托、安硕信息、洪通燃气、海峡创新、交大昂立、延华智能、昂立教育等多家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除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一次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2年度支付大信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

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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