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9页
三、执业资质证书…………………………………………………第10—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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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1-425号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吉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吉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吉电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吉电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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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吉电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吉电股份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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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0号)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3月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43,894,19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8元,共计募集资金224,075.18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276.86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19,798.32万元,已于2021年3月16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的4200221229000120275账号募集资金专户。此外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如股权登记费、材料制作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合计322.54万元(不含增值税)。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34.77万元(不含增值税)及其他发行费用
322.5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9,717.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20000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3年3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 | 4200221229000120275 | 1.51 | 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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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3年3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 | 22050132010009112233 | 0.12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 | 431902525310888 | 1.34 | 活期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龙兴支行 | 221000621013000487145 | 0.22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 1502240019300193024 | -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 1502240019300250854 | -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 1502240019300257443 | 0.04 | 活期 |
合计 | 3.23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到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截至到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安徽宿松九成风电项目(100MW) | 81,557.00 | 31,026.44 | 31,026.44 | ||
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 | 79,837.00 | 29,123.28 | 29,123.28 | ||
青海乌兰风电项目(50MW) | 39,765.00 | 8,374.83 | 8,374.83 | ||
江西兴国风电场项目(278MW) | 237,785.00 | 7,042.00 | 7,042.00 | ||
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150MW) | 60,000.00 | 35,502.11 | 35,502.11 | ||
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200MW) | 96,340.00 | 45,800.00 | 45,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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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补充流动资金 | 62,849.21 | 62,862.56 | 13.35 | 注 | |
合计 | 595,284.00 | 219,717.87 | 219,731.22 | 13.35 |
注: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系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投资所导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对上述项目,前期预先自筹资金投入额243,857.16万元。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868.6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到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公司未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预计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到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到2023年3月31日,公司未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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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编制单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24,075.1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19,731.2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3年1-3月:0.002022年:0.002021年:219,731.22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至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安徽宿松九成风电项目(100MW) | 安徽宿松九成风电项目(100MW) | 44,657.00 | 31,026.44 | 31,026.44 | 44,657.00 | 31,026.44 | 31,026.44 | - | 2021年4月5日 |
2 | 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 | 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 | 37,666.00 | 29,123.28 | 29,123.28 | 37,666.00 | 29,123.28 | 29,123.28 | - | 一期2021年1月21日、二期2021年4月1日 |
3 | 青海乌兰风电项目(50MW) | 青海乌兰风电项目(50MW) | 20,435.00 | 8,374.83 | 8,374.83 | 20,435.00 | 8,374.83 | 8,374.83 | - | 2020年11月26日 |
4 | 江西兴国风电场项目(278MW) | 江西兴国风电场项目(278MW) | 7,042.00 | 7,042.00 | 7,042.00 | 7,042.00 | 7,042.00 | 7,042.00 | - | 2021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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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150MW) | 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150MW) | 59,400.00 | 35,502.11 | 35,502.11 | 59,400.00 | 35,502.11 | 35,502.11 | - | 2021年1月10号 |
6 | 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200MW) | 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200MW) | 45,800.00 | 45,800.00 | 45,800.00 | 45,800.00 | 45,800.00 | 45,800.00 | - | 2021年5月18日 |
7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85,000.00 | 62,849.21 | 62,862.56 | 85,000.00 | 62,849.21 | 62,862.56 | 13.35 | |
合计 | 300,000.00 | 219,717.87 | 219,731.22 | 300,000.00 | 219,717.87 | 219,731.22 | 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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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编制单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至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预计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至日累计实现效益 | 累计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1-3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23年1-3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1 | 安徽宿松九成风电项目(100MW) | 不适用 | 668.47 | 2,531.34 | 1,937.47 | 不适用 | 1,206.51 | 4,123.46 | 2,540.79 | 不适用 | 7,870.76 | 是 |
2 | 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 | 不适用 | 481.25 | 1,576.35 | 1,366.88 | 不适用 | 481.95 | 675.83 | 1,236.28 | 不适用 | 2,394.06 | 否 |
3 | 青海乌兰风电项目(50MW) | 不适用 | 212.18 | 963.55 | 789.29 | 125.32 | 628.86 | 1,513.88 | 1,092.04 | 158.69 | 3,393.47 | 是 |
4 | 江西兴国风电场项目(278MW) | 不适用 | 802.79 | 2,557.93 | 2,667.60 | 不适用 | 4,479.70 | 15,634.02 | 12,842.25 | 不适用 | 32,955.97 | 是 |
5 | 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150MW) | 不适用 | 161.84 | 1,126.99 | 987.51 | 不适用 | 145.89 | 1,594.14 | 1,464.84 | 114.86 | 3,319.73 | 是 |
6 | 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200MW) | 不适用 | 334.89 | 1,404.61 | 846.15 | 不适用 | 296.61 | 1,224.48 | 1,681.84 | 不适用 | 3,202.93 | 是 |
7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
合计 | 2,661.41 | 10,160.77 | 8,594.90 | 125.32 | 7,239.52 | 24,765.81 | 20,858.04 | 273.55 | 53,136.92 | |||
注1: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为新能源发电项目,但新能源发电行业不适用产能利用率概念。注2:本公司未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无法比较,因此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参考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逐年预计效益进行比较。注3: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项目所在地存在一定程度弃风影响。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整体达标率为24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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