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就《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立信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并同意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说明。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督促董事会和经营层,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