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监事会审阅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说明,公司对相关事项已制定相关有效措施,监事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说明。
二、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完善内部管理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公司监事会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展开,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