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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对公司被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关注,现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1、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超华科技应收账款中应收安徽江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22,789.66万元、天长市鹏扬铜业有限公司4,962.25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我们未能就上述往来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合理性以及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强调事项

(一)2022年8月,超华科技子公司广州泰华多层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停产整顿,但因未妥善与员工、主要供应商等进行沟通协商,出现了供应商多起诉讼并导致银行账户被查封、应收款项未能及时收回、存货发生毁损、员工离职等现象,导致子公司停业并产生重大损失,且预计在短期内无法恢复生产。

(二)超华科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与广西玉柴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拟在玉林市建设年产10万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和1000万张高端芯板的新材料产业基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项目一期设计面积为24万平米,已完工封顶面积约15.5万平米,在建面积约8.5万平米,并已预付了该项目部分设备款。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由广西玉柴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与超华科技共同设立铜箔基

金的形式募集项目的建设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基金尚未设立,目前该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由广西玉柴工业园管理委员下设组建的广西超华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双方尚未在超华科技在该项目已发生和未来还须继续支出的建设资金负担和项目回购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

上述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利安达会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针对非标准意见涉及的事项,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制定相关有效措施,尽快依法合理解决此问匙,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上述说明和意见,并将继续关注、支持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应对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争取尽快消除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影响。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邵希娟 徐金焕 强昌文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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