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招标股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正常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实际与关联方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采购、关联销售、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1,047.77万元。2023年度预计将与关联方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采购、关联销售、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63.02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亲议先生、林雍环女士、何柱先生已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3年预计金额 | 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已发生金额 | 2022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 | 招标服务、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其他技术服务、其他业务收入等 | 比照市场价格 | 108.00 | 2.85 | 236.75 |
小计 | - | - | 108.00 | 2.85 | 236.75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 | 招标服务、其他技术服务 | 比照市场价格 | 241.37 | 4.25 | 332.00 |
小计 | - | - | 241.37 | 4.25 | 332.0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 | 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 | 房屋租赁 | 比照市场价格 | 613.65 | 139.51 | 479.02 |
小计 | - | - | 613.65 | 139.51 | 479.02 | |
合计 | 963.02 | 146.60 | 1047.77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 | 招标服务、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其他技术服务、其他业务收入等 | 236.75 | 1190.00 | 44.50 | 80.11 | 2022年4月29日《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 | 招标服务 | 10.36 | 4.00 | 1.95 | -159.00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团有限责任公司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2-021) | ||||||
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 | 其他技术服务 | 284.92 | 410.00 | 53.55 | 30.51 | ||
小计 | - | 532.03 | 1604.00 | 100.00 | 66.83 |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 | 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 | 房屋租赁 | 0.00 | 150.00 | 0.00 | 100.00 | |
小计 | - | 0.00 | 150.00 | 0.00 | 100.0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 | 招标服务、其他技术服务 | 332.00 | 150.00 | 100.00 | -121.33 | |
小计 | - | 332.00 | 150.00 | 100.00 | -121.33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 | 招标集团 | 房屋租赁 | 479.02 | 690.00 | 100.00 | 30.58 | |
小计 | - | 479.02 | 690.00 | 100.00 | 30.58 |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如适用) | 1、日常关联交易中实际发生额未达到预计金额的80%,主要原因为预计金额是根据双方经营需求,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金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因素确定的,因此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2、日常关联交易中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的实际发生金额为零,主要原因为公司原计划将房产出租给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后期由于自身经营需求,将此房产留作自用,因此该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零。 3、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超过的部分系公司开展实际业务需要,交易金额均在总经理审议权限范围内并总经理审核批准,依照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了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差异,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非公司主观故意所致,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如适用) | 股东利益的行为。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刘珠雄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经营范围:从事各类招标代理、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项目策划、投资与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测量、房产测绘服务;物业管理;拍卖、房地产价格评估、艺术品评估;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价格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43,135.35万元,净资产116,286.4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50,323.48万元,净利润-48,581.0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招标集团2022年度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54.50%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招标集团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企业,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公司近几年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一定保障,非失信被执行人。
(一)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和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我们
同意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合理、公允。公司董事会在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保荐机构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三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确认的2022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耀 陈 水 平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