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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股份: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301136 证券简称:招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叶瑜,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三五互联、华映科技、福日电子等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文英,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如意,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华映科技、好莱客、香山股份等超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594,779.25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94,779.25元,未进行内部控制专项审计。2023年度最终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执业资质、诚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详细了解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等情况。全体委员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且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因此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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