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6 证券简称:招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880.12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23,788,676.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1,853,186.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1,935,490.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5日全部到位,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2]21000480483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66,193.55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4,649.95 |
减: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 1,260.48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495.00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 | 20,80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941.1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5,929.25 |
注:上表中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0年8月3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3月2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2022年1月2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兴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兴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金额 (元) | 资金用途 |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 117200100100338507 | 3,378.22 | 企业信息化平台 |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上渡支行 | 13132001040005026 | 2,710.61 | 补充流动资金 |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 117200100100342283 | 10,675.04 | 超募资金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351008010013000441037 | 7,807.24 | 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路支行 | 426081782176 | 2,013.15 | 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系统提升项目 |
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上渡支行 | 13132001040005034 | 3,561.43 | 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综合集成应用体系建设项目 |
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351008010013000441915 | 5,783.56 | 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 |
合计 | 35,929.25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的实施主体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已将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搬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冠浦路168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B区。为了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保持募投项目实施场所的稳定,公司拟在该新的经营场所实施前述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的实施地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a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0.48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84.83万元,共计2,245.31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此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华兴专字[2022]21000480505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a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49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此事项已于2022年4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于2022年5月19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20,800.00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含现金管理账户),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6,193.55注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05.4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05.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企业信息化平台 | 否 | 3,451.50 | 3,451.50 | 145.28 | 145.28 | 4.21% | 2025年1月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7,660.91 | 7,660.91 | 0.00 | 0.00 | 0.00% | 2024年1月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系统提升项目 | 否 | 9,072.75 | 9,072.75 | 454.83 | 454.83 | 5.01% | 2025年1月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综合集成应用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15,010.39 | 15,010.39 | 1,580.93 | 1,580.93 | 10.53% | 2025年1月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 | 否 | 6,011.99 | 6,011.99 | 344.56 | 344.56 | 5.73% | 2025年1月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3,384.83 | 3,384.83 | 33.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1,207.54 | 51,207.54 | 5,910.44 | 5,910.44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指定用途 | 10,491.01 | 10,491.01 | 0.00 | 0.00 |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4,495.00 | 4,495.00 | 4,495.00 | 4,495.00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4,986.01 | 14,986.01 | 4,495.00 | 4,495.00 | -- | -- | -- | -- | -- | |
合计 | 66,193.55 | 66,193.55 | 10,405.44 | 10,405.44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49,860,090.33元,使用情况见上表内列示项目。 (1)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49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超额募集资金已使用4,495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10,675.04万元(含投资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公司募投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的实施主体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已将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搬 |
施地点变更情况 | 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冠浦路168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B区。为了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保持募投项目实施场所的稳定,公司拟在该新的经营场所实施前述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的实施地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a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0.48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84.83万元,共计2,245.31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此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华兴专字[2022]21000480505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此事项已于2022年4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并于2022年5月19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20,800.00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