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6 证券简称:招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实施主体、在新的实施主体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延长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上述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大变化,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且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变更,因此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0.12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0.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788,676.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1,935,490.33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0480483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企业信息化平台 | 3,451.50 | 3,451.50 |
2 | 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 7,660.91 | 7,660.91 |
3 | 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系统提升项目 | 9,072.75 | 9,072.75 |
4 | 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综合集成应用体系建设项目 | 15,010.39 | 15,010.39 |
5 | 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 | 6,011.99 | 6,011.99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51,207.54 | 51,207.5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累计投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企业信息化平台 | 3,451.50 | 145.28 | 4.21% |
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 7,660.91 | 0 | 0.00% |
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系统提升项目 | 9,072.75 | 454.83 | 5.01% |
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综合集成应用体系建设项目 | 15,010.39 | 1,580.93 | 10.53% |
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 | 6,011.99 | 344.56 | 5.7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3,384.83 | 33.85%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31,205.4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20,8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5,929.25万元(含投资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受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公司内部人员结构调整,原从事电子招标系统开发的相关技术人员整体并入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影响,该募投项目尚未开展实施。
根据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同时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现有人员技术条件,拟变更“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实
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限,通过综合评估分析,项目实施主体由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招标”),变更为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科技”),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月4日延期至2025年1月4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实施主体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完成期 | 2024年1月4日 | 2025年1月4日 |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所属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根据募投项目计划的资金金额向原实施主体机电招标增资。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原实施主体减资后公司将减资资金采取增资的形式向新实施主体经纬科技注入全部募集资金(含利息)。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不会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013年和2017年国家相继出台《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电子招投标成为市场的发展趋势,也成为相关市场主体塑造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2017年9月,公司研发的福易采电子化招标系统平台正式上线。自该平台上线以来,已取得多项软件著作权,并获得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证书”,成为福建省首家通过国家检测认证的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
当前,受数字经济快速的影响,电子招投标行业也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变革,
对电子招投标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客户需求及系统功能的增加,公司现有的福易采电子招标平台采用的应用架构已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为了提升福易采电子招标平台的运行功能,延伸服务链条,满足多元的客户需求,增强公司在电子招标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须继续推进实施本募投项目。通过实施本募投项目,公司可以对福易采平台进行应用拓展及系统升级改造,增强系统的可维护性与灵活性,保障系统的应变能力,延伸服务链条,从而为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发展助力。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电子招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
我国大力支持招标采购业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工作,先后发布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为招投标行业发展提供了法规及政策保障。2022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经多次在各种场合强调,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电子招标已成为招标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从当下业内发展现状来看,招投标已经开始顺应时代趋势,走向与大数据、智能化融合发展的道路。信息化、智能化是电子招投标行业顺应时代政策发展的关键一步。
2、电子招标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国家大力推广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展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推进交易流程、公共服务、行政监督电子化和规范化,以及招标投标信息资源全国互联共享。除特殊情形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这使得电子招投标平台将获得大量来自市场的电子招投标需求,相关产品市场需求旺盛。
同时,电子招标也是解决国有企业采购降本增效与保障程序公开透明、防范廉洁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福易采电子招标平台的建设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国有单位招标采购领域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满足国有企业对信息公开透明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服务国有客户领域的竞争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
3、实施主体经纬科技具有充足的人才储备及技术积累
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将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纬科技。经纬科技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福建省双软企业,获得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体系认证。经纬
科技吸收融合了原福易采电子招标平台的研发团队,具有充足的专业人才储备及较好的电子招标平台的技术积累,具备实施本募投项目的技术、人才及经验。本募投项目继续实施后,预计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划的预期收益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综上所述,经过重新论证,公司认为“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仍具备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重新规划实施进度。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市场和行业环境等因素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和合理安排,妥善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审议程序及变更手续完成后,经纬科技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机电招标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将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相关事项。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是为了合理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资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立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月4日。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将注销。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变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落地,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无异议。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此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