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本人对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转让珠海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关于转让香港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转让珠海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香港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本人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本人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关联交易事项和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为积极推动董事会各项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召集、主持和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规范公司运作。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按要求深入公司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证券市场发展快,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所的有关文件,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通过学习,加深了我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逐步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3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刘树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