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讨论的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具体为:
公司拟于2023年度实施下列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交易包括:
1、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向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不超过45亿元的整车及配件;
2、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向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进行保修、索赔不超过0.7亿元。
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签 名:
金永利—————————
高倚云—————————
李 卓—————————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