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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未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除了发生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在银行的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已履行子公司股东会审批程序的情形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能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我们认为:公司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此我们表示同意。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兴科电子、淮北金龙和杭州金龙2023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对外担保,该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该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在2022年进行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而控制经营风险。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制定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拟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应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对该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未主动开展证券投资,仅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开展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业经营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 瑶肖 攀戴 辉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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