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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川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川科技”)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及购销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监事汤琪与本议案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授信或借款,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银行融资计划。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同意报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监事会同意报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现行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发行方案及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75,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①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①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其中:

Q:指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①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当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

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

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公司制定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等内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额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额
1高效工业传动系统及精密传动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6,464.20367.9040,390.86
2微型光伏(储能)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2,156.75-12,846.90
3补充流动资金21,394.34-21,762.24
合计100,015.29367.9075,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9、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评级事项

公司聘请的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上述议案需逐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以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公司合作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

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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