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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川科技:天健审〔2023〕541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页共9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5411号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禾川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禾川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禾川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禾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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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禾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禾川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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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3,401,6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4,784,060.38元(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合计55,538,777.36元,以前年度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754,716.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8,617,539.6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总额后837,862,822.64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362,128.2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6,500,69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5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80,6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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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44,131.16
利息收入净额C2721.6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44,131.16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721.61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37,240.5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37,240.52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3日和2022年4月2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杭州研究院项目”通过子公司浙江菲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菲灵公司)实施。2022年5月24日,本公司与浙江菲灵公司、中金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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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19750101040024976214,484,654.1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3305016872270000126872,000,371.8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197501010400249844,162,683.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1045400000068024281,757,525.7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18730000000177512已注销
合计372,405,234.86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将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8730000000177512)按规定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菲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完毕,并储存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专项账户(专户账号10454000000680242)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2022年7月25日,公司已将该账户予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杭州研究院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独立核算,技术成果主要为公司生产产品使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将通过建设研发大楼,大规模购置先进的研发、检测、实验等软硬件设备,吸引行业内高端技术人才,完善公司研发技术中心设备配置,改善研发环境,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对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前瞻性技术进行研究开发,强化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本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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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研发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研发检测能力,切实增强公司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进而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满足下游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有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将显著提升公司市场开拓能力和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有利于公司增强营销服务能力,增强同客户的粘性,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未确定投向的超额募集资金367.9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高效工业传动系统及精密传动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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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未确定投向[注]367.90367.90367.90-367.90
补充流动资金157.66157.66157.66157.66157.66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25.56525.56525.56157.66157.66-367.9030.00
合计80,650.0780,650.0780,650.0744,131.1644,131.16-36,518.9154.7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数字化工厂项目:受建设项目硬件和软件设备购置进度影响,公司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杭州研究院项目: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优化调整室内装修、硬件和软件设备购置进度,公司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工厂项目”、“杭州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4年4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927.95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459.43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5日出具了《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563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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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本期累计购买并赎回理财产品2.89亿元,产生理财产品收益208.08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157.6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期从超募资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银行账号:19750101040024984)划转157.66万元至公司基本户中国农业银行龙游县支行(银行账号:19750101047407158),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7.66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无

[注]根据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未确定投向的超额募集资金367.9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高效工业传动系统及精密传动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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