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现将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韩玲珑先生、卢鹏先生和项亨会先生,韩玲珑先生为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审议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2/2/10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7《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8《关于报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9《关于报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2/4/6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2/8/12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2/10/25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委员会客观评估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做到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讨论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助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充分了解公司财务和审计工作情况,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今后审计委员会亦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