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作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年度,我们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韩玲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
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与管理专业。1977年
月至1980年
月,担任浙江财政学校教师;1980年
月至1984年
月,担任浙江省财政厅科长;1984年
月至2013年
月,历任浙江财经学院(后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教师、院长、书记;2013年
月至今,担任浙江财经大学校友总会常务副秘书长;2014年
月至2019年
月,担任浙江长兴万禾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
月至今,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926.SH)监事;2018年
月至今担任禾川科技独立董事。童水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机械专业。1980年
月至1985年
月,担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1993年
月至1993年
月,担任清华大学副教授;1993年
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教授、副院长;2017年
月至今,担任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002863.SZ)独立董事;2018年
月至今担任禾川科技独立董事。卢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
于复旦大学法学专业。1990年8月至1993年8月,担任新疆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为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为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员;1996年7月至今历任同济大学教师、教授;2018年8月至今,担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020.SH)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禾川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2022年度,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共召开董事会
次;召开股东大会
次。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本年应参加(次) | 亲自出席(次) | 本年应参加(次) | 本年应参加(次) | |
韩玲珑 | 6 | 6 | 3 | 3 |
童水光 | 6 | 6 | 3 | 3 |
卢鹏 | 6 | 6 | 3 | 2 |
2022年度,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共召开战略委员会
次,审计委员会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次,提名委员会
次,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我们均亲自出席以上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 战略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本年应参加 | 亲自出席(次) | 本年应参加 | 亲自出席(次) | 本年应参加 | 亲自出席(次) | 本年应参加 | 亲自出席(次) |
(次)
(次) | (次) | (次) | (次) | |||||
韩玲珑 | / | / | / | / | 4 | 4 | 1 | 1 |
童水光 | 2 | 2 | 1 | 1 | / | / | / | / |
卢鹏 | / | / | 1 | 1 | 4 | 4 | 1 | 1 |
(二)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了解与之相关的会计和法律等知识,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董事会举行会议的过程中,我们关注会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会议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并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我们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独立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对我们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年度,我们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与《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本年度内关联交易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定期报告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并发表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44,131.1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7,240.5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2年
月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各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内部有效地实施,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已经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情况,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审慎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谨慎、公正、独立的履职尽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韩玲珑童水光
卢鹏
202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