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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联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联合”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中农联合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农联合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丁璐、柳金宏、韩岩及关联监事邓群枝、贾密源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额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参考市场价格不超过3,000.00万元26.00万元29.10万元
合计3,000.00万元26.00万元29.10万元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上年发生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关联方为公司合计10,000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截至2022年6月1日已全部结清。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100%-2022年4月28日《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022年8月27日《关于追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接受担保服务的担保费支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公司对外支付担保费14.734015万元不超过30万元100%-50.89%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29.1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0.00%-99.03%
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公司在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时,是基于公司业务需求及合作关系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估和测算,受公司资金流状况、货币政策、行业政策、市场行情和产品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系基于未来业务需要而初步预测,具体执行时,受到实际业务进展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侯顺利注册资本:1,219,504.8640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经营范围: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的经营业务;进出口业务;资产运营管理与咨询;投资并购;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材料、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煤炭的销售;电子商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农联合实际控制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营性社有资产的管理主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系经国务院批准于2010年1月18日成立的大型涉农流通产业集团,注册资本为1,219,504.86402万元,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持有100%权益,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农联合与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订

在中农联合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范围内,中农联合或子公司分别与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签署有关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大型涉农流通产业集团,中农联合与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能够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效率。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中农联合将持续开展与上述公司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中农联合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及收付款条件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市场化标准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中农联合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不影响中农联合持续经营能力与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因以上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中农联合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中农联合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而产生,关联交易内容与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议案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已经中农联合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中农联合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中农联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并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亦非 姜涛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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