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吴体芳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人同意,占公司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三、备查文件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