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3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东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