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由沈剑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批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担保,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沈剑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以下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万元) | 授信期限 | 担保方式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 | 16,000 | 一年 | 信用担保 |
2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000 | 一年 | 信用担保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10,000 | 一年 | 信用担保 |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将视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25日(周四)下午14:00,在公司101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