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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九天: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2:3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确认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及制定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2.00《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十)(十二)项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第(六)(七)(八)(十)(十一)(十二)项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本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6日下午16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ir@empyrean.com.cn),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应向大会签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雪丽

2、联系电话:010-84776988

3、联系邮件:ir@empyrean.com.cn

4、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69

2、投票简称:九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确认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及制定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2.00《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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