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方案
1、投保人: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上述1至5项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