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56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12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5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0,960.44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8,394.40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1,145.89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6家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K-70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 |
C-34 | 制造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L-7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C-33 | 制造业 | 金属制品业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4.50万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6,140.4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6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1996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至今,曾负责过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审计及复核业务,具有丰富的项目风险控制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俐君,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17年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从事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申报、年报审计,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5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5.00万元。上期2022年审计收费5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5.00万元。
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友好协商确定,不会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理由恰当。《关于聘请(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内容与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应审计工作的资质,该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有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聘请其提供审计服务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请(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
(二)《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