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5 月 16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现场出席 7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2 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奋勤
先生、独立董事金乃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高管人员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长熊瑞忠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继续
聘任杨战兵先生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同本届董事会。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高管人员任期届满,经总裁杨战兵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
曾林先生、许捷先生、董全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醒群先生为公司光存储事业
总监,上述高管人员任期三年,同本届董事会。
公司常务副总裁刘福安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公司感谢
刘福安先生在公司工作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长熊瑞忠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继续
聘任梅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同本届董事会。
因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谢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同本届董事会。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YCIG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资料六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书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张奋勤先生、罗飞先生、金乃辉先生出席了会
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
立董事张奋勤先生、罗飞先生、金乃辉先生对本次会议中有关公司第
六届高管人员聘任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第五届高管人员任期均已届满,需依法换届。为保证公
司的正常、健康的经营运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杨战兵先生为公司总裁;经公司总裁
杨战兵先生提名:聘任曾林先生、许捷先生、董全元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李醒群先生为公司光存储事业总监;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梅
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对上述高管人选资格审查,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有关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规定,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六届高
管。
张奋勤 罗 飞 金乃辉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YCIG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资料五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提名杨战兵先生担任公
司总裁、曾林先生、许捷先生、董全元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李醒群
先生担任公司光存储事业总监,梅勇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如
下审查意见:
1、以上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
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本次提名以上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以上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
有关规定,并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将进一步促
进公司长期发展。
4、鉴于此,我们全体成员一致同意以上提名,并同意提交本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
YCIG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资料五
熊瑞忠 张奋勤 樊园莹 金乃辉 罗 飞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