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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方正承销保荐”)作为承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发展”或“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及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方正承销保荐自2023年4月18日起对索通发展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搜集了相关资料,并于2023年4月24日查阅整理完毕现场检查资料,结束本次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代表人王志国与项目组成员隋宇婷自2023年4月18日起通过访谈公司相关人员、考察公司经营场所、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23年4月24日查阅整理完毕现场检查资料,结束本次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内容包括: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二)信息披露情况;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实地查看了公司部分经营场所。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索通发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内部控制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抽取关键时间点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相关信息披露材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索通发展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索通发展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相关会议记录和公告文件,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等相关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索通发展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月度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与募集资金使用存放相关的三会文件、相关公告等资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索通发展己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索通发展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对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主要销售和采购合同,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近期行业、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索通发展经营模式、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建议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规则,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

四、是否存在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索通发展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索通发展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方义 王志国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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