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亿元,该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7,951.77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对外担保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金昌、孙浩、陈宁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