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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重新启动发行询价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5-17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重新启动发行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
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
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2009 年修订)。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2 年 4 月 28 日
发布)的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等方
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橡胶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
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
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如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 25%,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推
迟相关发行流程,重新询价或补充披露盈利预测后重新询价,存在发行不能如期
完成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28,500 万元。如果本次发行所
募集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实际资金需要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
规划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
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的风险。
       3、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
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属于发审会后发生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有关
规定决定是否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须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应在审核通过后再办理
重新询价等事项。
                                  重要提示
       1、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海达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 1,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0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
30032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于 201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并已于 2012 年 5 月 2 日至 4
日进行了初步询价。因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根据《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和《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并于 2012 年 5 月 8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江阴
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中止发行公告》。 截至
目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重新备案发行相关文件,经双方协商后决定重
新启动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工
作。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
发行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0%,即 833.5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
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采用回拨机制,详细方案见 2012 年 5 月 23 日(T-1 日)刊登的
《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的重新询价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或“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T-4 日)至 2012
年 5 月 21 日(T-3 日),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重新组织实施。鉴于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12 年 5 月 2 日至 4 日先后在深圳、上海、
北京向询价对象进行了推介,因此,本次重新启动发行后不再安排三地的现场推
介。
    6、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包括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
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以及华泰联合
证券自主推荐、已经在协会登记备案的个人投资者。
    7、上述网下投资者于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2 年 5 月 21 日(T-3 日)12:00 前在
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的均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
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以及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关联关系的个人投
资者不得参与网下发行。
    8、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 3 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
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2
年 5 月 2 日至 4 日的询价结果无效,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深表歉意。
    9、为促进投资者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华泰联合证券研
究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
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 83.35 万股,即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
83.35 万股的整数倍,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833.5 万股。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水平、市场情况、募
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
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11、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本次网下
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报数量;网下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
告》中予以披露,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2、网下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3、有关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 2012 年 5 月 28 日(T+2 日)刊登的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中披露。
    14、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初步询价结束后,
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
未取得一致。
    15、推迟发行或重新询价: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拟定发行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25%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召开董
事会并于两日内刊登公告。需要重新询价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推迟发行及重新询价的有关情况。
    1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2 年 4 月 27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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