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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孝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385.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33.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70.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78%。经审议,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利润3,00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分析和相应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梁卫兵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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