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召开前对以下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阅,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已认真审议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符合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宝钢包装2022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关于宝钢包装2022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刘凤委 王文西 章苏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