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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包装: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我们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包装”)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九名,其中有三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刘凤委先生、王文西先生和章苏阳先生。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2021年10月,独立董事韩秀超先生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因任期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在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文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其中通讯会议1次、现场和

通讯方式相结合会议7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全年董事会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2年度,独立董事刘凤委先生参加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还参加了公司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1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配合情况

2022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我们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并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我们提前了解相关会议材料,为会议的召开做出了充足的准备,有效地配合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同时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权激励等事项予以审核,从公司长远发展持续经营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有效决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采购钢材商品、销售钢材商品、出租厂房及设备、信息系统建设及系统维护等。这些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市场需求,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的审计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每年分派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

(六)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披露了相关业绩预告。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项(其中年度报告1项、半年度报告1项、季度报告2项),临时公告75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

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在对象上涵盖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层次上涵盖企业所有营运环境、营运活动,在流程上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评价等各环节的健全的内控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相关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通知、会议资料送达及时,会议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我们认为,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在公司治理、经营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并高度关注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刘凤委 王文西 章苏阳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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