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八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