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如下:
郑春燕(签字): | 赵亚娟(签字): |
方勇(签字): |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