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300,081,228.71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350,000,0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二、亏损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导致净利润为负值。
三、应对措施
虽然公司已出现连续五个会计年度亏损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且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但司法重整是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主要途径,公司仍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目前,公司已经制定了司法重整计划,接洽了数个战略重整方。公司拟在各方面均具备申请重整条件后,重新向法院提交司法重整申请,通过重整解决债务危机,确保公司恢复正常经营。
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