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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鑫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鑫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刘鑫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鑫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鑫先生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前,刘鑫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控股股东已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欣女士、监事李晓山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雷雪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欣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刘欣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晓山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李晓山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雷雪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雷雪嶺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03年4月26日,经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由李苗苗女士担任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雷雪嶺先生的辞职报告于本日生效。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欣女士、李晓山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欣女士、李晓山先生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前,刘欣女士、李晓山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控股股东已提名新的监事候选人,公司将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刘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7,780股,雷雪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530股。刘欣女士、雷雪嶺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刘鑫先生、刘欣女士、李晓山先生、雷雪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对刘鑫先生、刘欣女士、李晓山先生、雷雪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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