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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安: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2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欣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7,694,919.47元,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784,226,380.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及其他-1,800,319,928.01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4,546,308.92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4、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上1至4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并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经营计划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7、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彭宁先生、孟庆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经对监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初审,监事会认为:提名人提供的监事候选人工作履

历表完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由李苗苗女士担任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彭宁女士,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世纪企业集团会计主管、邮电国际旅游集团财务主管、中信国安总公司财务部主任科员、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部党支部书记、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未持有公司股票。孟庆文先生,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威海市财政局科员、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业务总监、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加入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任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生态事业部及下属公司财务总监、审计监察总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未持有公司股票。监事会对彭宁女士、孟庆文先生的工作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彭宁先生、孟庆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列如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苗苗女士,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汇龙森国际企业孵化(北京)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助理、北京高银投资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本公司法律部副主任科员、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风险合规部联席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

监事会对李苗苗女士的工作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李苗苗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列

如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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