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
风险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务公司”)存贷款和开展其他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包括财务部和法务与合规部及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在宝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时,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二)风险预防处置工作小组
财务负责人任工作小组组长,小组其他成员包括财务部和法务与合规部及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与宝武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
三、信息披露与报告
公司应建立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对宝武财务公司
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处置程序
(一)在与宝武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期间,宝武财务公司出现下列规定的任一情形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同时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1.宝武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
2.宝武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宝武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宝武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宝武财务公司的股东对宝武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6.宝武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7.宝武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8.宝武财务公司因违法违 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9.宝武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改;
10.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发生后,财务部负责人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及时了解信息,分析整理情况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董事会。
(三)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宝武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发生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制定风险处置方案。
五、后续事项处理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突发性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宝武财务公司的监督,重新对宝武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调整关联业务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