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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帅尔: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此将监事会在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作出如下报告:

一、2022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独立有效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的经济活动都积极的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监事履职相关法津、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公司2022年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列席这些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2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监事会会议。

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2022年1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提前赎回“星帅转债”的议案》
2022年2月1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022年4月2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一)《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二)《关于收购富乐新能源39.2%股权暨关联交易并增加投资的议案》。
2022年5月2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一)《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5月31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2022年6月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7月21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发行规模;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债券期限; 5、票面利率;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转股期限;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1、赎回条款; 12、回售条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4、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8、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19、担保事项; 20、评级事项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三)《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七)《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八)《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十)《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2年8月3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一)《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9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四)《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五)《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22年10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四)《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五)《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2年10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一)《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12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的内控制度继续完善并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2、检查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的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对防止、发现、纠正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错误和舞弊是有效的,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

4、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经公司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5、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专项审核,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在股权收购期间,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相关管理制度,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四、2023年监事会工作目标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2023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一)继续加强监事自身的培训学习工作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面临着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监管和挑战,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适应形势需要,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

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收购兼并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2023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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