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公正客观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净额-381.06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01,10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8.02%。公司对外担保程序规范、制度完善,无逾期担保。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相关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贵翔、吴晖、傅黎瑛
2023年4月27日